葬式 下

一次葬式

我国新石器时代诸文化中普遍流行一次葬,一次葬顾名思义就是对死者进行一次性葬埋。大多数是单人墓,也有个别合葬墓,合葬2个人或2个人以上。据考古资料显示,一次葬尤其是一次多人合葬,早期大都是同性成年人合葬墓,也有母子合葬墓,中晚期出现有异性成年人合葬墓。

一次葬的尸体放置形式除在半坡、北岭及姜寨见到少数俯身、侧身或屈肢的外,基本上均为仰身直肢,除王家阴洼墓地可能因其结构方面的原因致使死者头向东偏南或北偏东外,其他各地的尸体均为头向西或西偏北。

二次葬式

二次葬,又称迁葬、洗骨葬、捡骨葬、残骨葬等,是采用风化、土化火化、水浸等多种方式使死者的皮肉和内脏等器官组织腐烂之后,再把骨骼收拾起来进行一次或两次以上处理的葬式。

在我国大多数省份的新石器时代墓地中均发现有大量二次葬的墓例。如元君庙、史家村、姜寨、横阵村、下王岗等墓葬遗址中均发现有大量的迁葬墓。而南方的大溪文化墓地、崧泽文化墓地、南京北阴阳营墓地、昙石山文化墓地等也多有二次葬情况存在。

根据考古资料来分析,这些二次葬大致可以分为单人二次葬、多人二次葬及与一次葬者合葬的二次葬等类型。总体来说,在单人二次葬中,夭折的孩童一般用瓮棺葬,但也不排除成人用瓮棺葬,如陕西临潼姜寨一号遗址。当成人进行二次葬时,头骨放置中央,下面放置为盆骨、脊椎骨等,有的骨架放置成仰身直肢和屈肢姿势,有的墓只保留部分躯干,有的是将尸体拆乱就地埋葬的二次扰乱葬。有多人二次葬,一般埋入个体比较多,在同一个坑内有许多个体。也有各个坑内情况不一,性别年龄混乱,尸骨也很混乱,带有少量随葬品的。如陕西渭南史家村遗址就是一个以多人二次合葬墓为主的墓地,其中已清理的40座为多人二次葬。骨架的安排头向一致,每个墓坑多者达51具,少者也有4具尸骨,男女老少都有。华阴横阵的仰韶文化墓地还出现大坑中套小坑的合葬墓。内套5个小坑,每坑中埋4到12具骨架共计44具。

这种二次合葬墓的性质,当是血缘关系在丧葬上的体现,主要是为实行氏族和家族合葬的需要而采取的埋葬措施。这种葬式的出现与当时人们思想中的灵魂不灭观念密切相关。远古人们认为,灵魂可以随意飘离躯体,可灵魂一定会依附在某物之上,尸体皮肉腐烂后,灵魂就会进入到骨头里,远古的先民认为血肉是属于人间凡世的,灵魂却能离开肉体而单独存在,并且永远不会死掉,他们在意识里还可能盼望死者的肉质尽快烂掉,以便迁移骨骸,举行正式的埋葬,使家族成员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里早日生活在一起

单人葬式

单人葬,是指墓穴中只埋一人的葬式,又称个体葬,它可分为屈肢葬俯身葬、仰身直肢葬、二次葬与断肢葬等。

1988年文物普查时,文物工作者在东柏村东南的高地上,发现了一外遗址。它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50米。1988年至1990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两次在这里进行了发掘,发现房迹十余座,灰坑十多个清理墓葬19座。房迹形状有葫芦形和圆形两种,均为半地穴式,每座房子的面积在8~20平方米不等。墓葬多为单人葬,也有少量的2人葬、3人菲和迁出葬等。在这里出土的陶器有钵、盘、盒、碗等;骨器有骨针、骨锥束发器等;石器有石磨、石盘、石斧、石锛,等。通过发掘研究,我们似乎看到了七千年前东惯柏原始居民生活的概况和习俗。在这里发现的两百余件细石器中,有石核、石片、雕刻器等。

反映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山西仰韶文化,遗址分布广,北到万里长城,南达黄河之滨,内容丰富,有村落、墓葬、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反映着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情况。芮城县东庄村的仰韶文化遗址就是一个比较完整的母系氏族公社村落,文化堆积层达5万多平方米,经1958年初步发掘,仅在1000多平方米内,就发现房屋建筑遗址两座,灰坑、墓穴多处。生活用具以陶器为主,有钵、盆、碗、瓮等,红陶上彩绘着动物和鱼纹,据推测这些是他们图腾崇拜的标志。生产工具有石质、骨质的斧、刀锛、针、锥、箭镞、纺轮、网锤、弹丸等,说明他们以农业为主兼营狩猎和渔业。墓葬有单人葬,有多人葬,这是母系氏族公社的习用葬式,反映着他们血缘关系密切的母系氏族性质。

崧泽遗址中层,是一处崧泽文化的母系氏族公共墓地,那儿曾发现过97座墓葬。这些墓葬,又可分为5个墓群,属同一氏族的5个母系家族,第84号墓中发现母子合葬情况,一具儿童骨骼紧依一具成年女性骨骼的左侧,显示了在母系氏族制下,子女在女方的氏族内长大,因而“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崧泽文化时期人们的生产力仍然低下,人们集体劳动,平均分配,低身直肢的单人葬是当时盛行的葬式,少量的随葬品,如陶豆、罐、杯、盆、壶等是常见的,但也有少量的猪和鹿的牙床随葬,还有在死者口中放置玉玲埋葬的习俗。

合葬式

合葬,是指把两具或两具以上的尸体埋在一起的葬式。从家族世系来看,有同性成年人和小孩合葬、异性成年人合葬及异性不同辈分的成年人合葬;从葬埋的次数来看,能够分为一次性合葬、二次性合葬和在二次合葬中带有的极少数的一次合葬;从合葬者的形态来看,又可分为仰身直肢与侧身屈肢合葬、侧身直肢与侧身屈肢合葬、俯身直肢与侧身屈肢合葬;从合葬者的范围来看,还可分为同棺合葬、同穴合葬、同地合葬等。

从考古资料来看,合葬习俗早在氏族社会前期就特别盛行了。最为流行的是同性合葬,人们通常以亲属为单位,把本氏族部落的同性死者安葬在一起。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说:“凡是亲骨肉,彼此的骨肉就应当永远不分离。”到了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父权制度的建立,男性的尊崇地位也在丧葬制度中进一步确立起来,这促使妻死之后葬在夫家墓地或实行夫妻合葬的风俗产生。大汶口墓地有4座这样男左女右,仰身直肢并排而葬的墓葬。齐家文化的合葬墓中,在墓穴居中心位置的是男子,女子在旁边陪从。武威皇娘娘台为1男2女,都是成年人,男的直肢仰卧在正中,两旁女的骨架屈肢侧身,面朝男子。另外,其他地方也有一些男女年龄相似的合葬墓。从埋葬情况来看,应是夫妻合葬,而且双方的地位好像是平等的。但夫妻不太可能同时逝世,因此这种合葬实际上已具有了妇女殉葬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