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需要娱乐存在的,赌博就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一种娱乐行为,也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人“其民无不六博蹋鞠”,“六博”就是“六博棋”,还有大家都很熟悉的“田忌赛马”,就是赌马。
唐宋时期因为皇帝带头,赌博成为风俗大行其道,《唐律疏议》中第一次出现“赌博”二字;明清时期让宫里的主子们最念念不忘的就是打麻将,民国时期上海滩的中西赌场鳞次栉比......
不过原本作为娱乐的赌博被有心人利用之后,就变成了社会不稳定、百姓生活艰难困苦的一种根源,所以在赌博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官方禁赌力度也越发正规和严苛。
197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赌博罪正式成为一种罪名,得到法律的监督和制裁。
那么何为赌博罪?赌博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赌博罪和表现形式
主观上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赌博为主要经济来源,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或并未从中渔利,仅仅只是为了打发无聊、联络感情、消遣娱乐的行为虽然也是赌博行为,但更属于娱乐行为,不构成赌博罪。
反之若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作为经济来源,有诱发其他犯罪的危险存在,不管是将赌博作为主业,还是将赌博作为兼业,不管最终是获得了钱财,还是失去了钱财,都不影响赌博罪的构成。
而赌博罪最主要的行为表现就是:开设赌场以及聚众赌博,一般来说这两个行为表现是同时存在的,也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的,只是两个行为的规模和影响完全不一样,大多数时候会区分来说。
像开设赌场就是指赌头为了赚钱提供场所和赌具,该场所规模大、流程多、道具足、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服务人员,还有望风人员(开设赌博网站也是开设赌场),属于大型犯罪温床。
不过日常生活中,大家更有可能会触及到违法的赌博行为还是“聚众赌博”,很多人不明所以,觉得自己只是买了几张麻将桌,或者玩了一会儿牌,怎么突然就被抓了?比如说......
案例分享:
2021年8月13日上午,江西省高安市城北派出所民警照常巡逻,结果到达高安城某小区时听见某处传来的那个叫嚷声,跟菜市场似的,当即怀疑是有人聚众赌博。
结果拔出来萝卜带出泥,一下子就抓了31名涉赌人员,可以看到这些人全都穿着居家服,估计是疫情期间没事干,就聚集在一起赌博,结果不仅违反了疫情禁止开放棋牌室、麻将馆的禁令,还违法犯罪了。
其中作为赌头的金某、罗某因为租借4个场地轮流开设赌场,被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另外的参与人员,虽然没有到犯赌博罪的地步,但也是聚众赌博的一员,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那么聚众赌博的认定金额是多少?量刑标准又是如何?
聚众赌博的认定金额
根据《刑法》以及《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聚众赌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认定——人数和累计数额。
人数:3人以上;
累计数额: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另外,组织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的,也可以认定为是聚众赌博。
聚众赌博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主要人员,只是一般参与人员,通常进行刑事拘留和罚款。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有以下情节则按规定从重处罚:
1.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境外涉赌;
3.组织和吸引未成年人参赌;
总结
《尚书·旅獒》有言:“玩人丧德,玩物丧志。”过分迷恋赌博是不可取的,因为赌博的危害十分巨大。
一方面它让人的脾气变得古怪,一旦离开赌桌就坐立难安,干其他事情时心不在焉,稍微有点不满就容易大发雷霆,如果长期不满又不发泄就会进一步酿成灾祸;
另外一方面因为涉赌人员脾气变得古怪,妻子或丈夫难以忍受,孩子或父母也避而远之,亲朋好友害怕被找上门来借钱也是恨不能把“请勿打扰”挂在脸上,于是关系网就此破裂。
所以假如已经深陷其中,切记当下亡羊补牢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