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最近有点烦,作为一家公司老板,他本应春风得意,可偏偏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老赖”,原因说来也简单,一笔数额不小的工程款,因为合作方资金链断裂,硬生生拖成了坏账,老李不是没想过积极解决,但面对巨额债务,他也只能无奈地摊手,最终被贴上了“失信”的标签
本以为这会让老李寸步难行,至少出行要受到限制,可现实却让他哭笑不得,除了偶尔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时候会多问几句,他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高铁、飞机照样坐,朋友圈里依然是各地出差、旅游的照片,活脱脱一个成功人士的日常
老李的“潇洒”,不禁让人想起了“限高令”这三个字,它曾是悬在失信被执行人头顶的一把利剑,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一度让不少人闻风丧胆,乖乖履行义务,可如今,这把利剑似乎失去了往日的锋芒,沦为了“纸老虎”
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法院发布的“限高令”数量逐年攀升,涉及人数和金额也屡创新高,这说明,“限高令”作为一种惩戒手段,依然在发挥着作用,但与此我们也必须看到,“限高令”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不少“老赖”依然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方式日益多元化,高铁、飞机早已不是唯一的出行选择,即使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老赖”们依然可以选择自驾、乘坐普通火车、客车等方式出行,甚至可以通过包车、租车等方式规避限制,出行成本虽然有所增加,但相较于巨额债务,似乎也算不上什么
另一些“老赖”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限高令”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被执行,他们利用各种手段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甚至通过贿赂、威胁等方式阻挠法院执行工作,导致“限高令”难以落实到位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老赖”为了逃避“限高令”的限制,不惜铤而走险,伪造身份信息、使用他人证件购票,甚至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虚假身份证明,给社会管理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限高令”的尴尬处境,也暴露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老赖”可以在不同领域逍遥法外,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另社会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失信成本较低,导致一些人对“限高令”缺乏敬畏之心,甚至认为“不就坐不了飞机、高铁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面对种种挑战,“限高令”是否真的已经“落伍”?如何才能让它重拾锋芒真正成为惩戒失信行为的利器?
或许,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要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完善身份信息核验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堵住“老赖”利用信息差逃避限制的漏洞
要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老赖”不再心存侥幸,可以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老赖”信息纳入其中,限制其在金融、投资、置业等方面的活动,压缩其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让失信者无处遁形,最终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
“限高令”也并非万能灵药,在执行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一刀切”,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例如对于那些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难关,同时也要防止“老赖”利用政策漏洞逃避责任
“限高令”的效力,不仅取决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更取决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起诚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才能让“限高令”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