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因为高利贷搞得自己家破人亡,我们国家对于高利贷也是严厉打击的。高利贷害人害己,给家庭社会都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应杜绝高利贷,向高利贷说再见。下面为大家介绍高利贷如何认定及相关问题。

一、如何认定高利贷?

根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但随着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认定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而以年息是否超过36%为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法律支持的利息可以达到年息36%之多,当下,年息超过36%的借贷是最新认定高利贷的标准。


二、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当然需要偿还,法律只是不支持偿还超过法定最高利息限制的利息部分,其借款本金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还是要偿还的。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到保护的。对于想借高利贷的人来说,应时刻注意高利贷的危害,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